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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調查南京潤埠水處理有限公司(含26家電鍍企業(yè))位于南京六合區(qū)南京化學工業(yè)園新材料產業(yè)園雙巷路118號。廠區(qū)東側為空地,廠區(qū)南側為南京承佑樹脂有限公司、南京振興新能源發(fā)展有限公司、江蘇富田農化有限公司、南京惠宇農化有限公司、江蘇艾津作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,廠區(qū)西側為江蘇省化建倉儲有限公司,廠區(qū)北側為滁河,公司所在地塊為工業(yè)用地。
根據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(jiān)測技術指南(試行)》(HJ1209-2021)等相關導則的要求,本次監(jiān)測方案共布設土壤點位31個(包括1個對照點),共采集32個土壤樣品,送檢其中36個土壤樣品(包含4個現場平行樣);地下水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分為2個周期,第一個周期合計采集地下水樣品12個(包括1個對照點),送檢14個地下水樣品(包含2個平行樣);第二個周期合計采集地下水樣品12個(包括1個對照點),送檢14個地下水樣品(包含2個平行樣)。
土壤監(jiān)測結論:
①:常規(guī)項目pH值范圍為6.89~8.57,S13、S15點位土壤輕度堿化,剩余點位土壤均無酸化或堿化現象;砷、總氟化物、硫化物、氯離子、硫酸鹽、六價鉻、鉛、鎘、銅、鎳、汞、鋅、鉻、鋁、錳、鋇、鉬、銀、錫、苯并(a)蒽、?、苯并(b)熒蒽、苯并(k)熒蒽、苯并(a)芘、茚并(1,2,3-cd)芘、二苯并(a,h)蒽、石油烴有檢出,檢出值均低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。
②:氰化物、硝酸鹽、亞硝酸鹽、VOCS均未檢出。
地下水監(jiān)測結論:
①:pH值7~7.6之間,符合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IV類水標準要求。
第一周期監(jiān)測中pH值、濁度、耗氧量、氰化物、氨氮、總硬度、色度、溶解性固體總量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硝酸鹽、硫酸鹽、亞硝酸鹽、砷、硒、鉛、銅、鎳、鋅、鉻、錫、鋇、鉬、銀、鈉、錳、石油烴(C10-C40)有檢出,GW1、GW4~GW11、D3點位濁度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9點位氨氮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1、GW8點位總硬度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1點位溶解性總固體和硫酸鹽檢出值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。剩余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中Ⅳ類水質標準和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》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第二周期監(jiān)測中pH值、濁度、耗氧量、氨氮、總硬度、色度、溶解性固體總量、氟化物、氯化物、硝酸鹽、硫酸鹽、砷、硒、銅、鎳、鋅、鉻、錫、鋇、鉬、銀、鈉、錳、鐵、鋁、石油烴(C10-C40)有檢出,GW1、GW4~GW11、D3點位濁度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10點位氨氮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11點位色度和錳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GW1點位總硬度和硫酸鹽檢出值超過第Ⅳ類地下水標準,剩余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中Ⅳ類水質標準和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》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
②:第一周期采集的地下水樣品中嗅和味、肉眼可見物均為無,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硫化物、碘化物、揮發(fā)酚、六價鉻、鎘、汞、鐵、鋁、VOCS和SVOCS均未檢出;第二周期采集的地下水樣品中嗅和味、肉眼可見物均為無,硫化物、氰化物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揮發(fā)酚、亞硝酸鹽、碘化物、六價鉻、汞、鎘、鉛、VOCS和SVOCS均未檢出。
南京潤埠水處理有限公司(含26家電鍍企業(yè))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(jiān)測報告